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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和《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二、培训机构分类:
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综合和专项两类。
1.1 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:
1.1.1 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备两种以上(含两种)车型的培训能力,且每种车型教练车数量不少于五辆。
1.1.2 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:
a) 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;
b) 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;
c) 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10辆。
2.2 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:
2.2.1 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只具备一种车型的培训能力。
2.2.2 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:
a)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;
b)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;
c)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辆。
三、申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需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 主体资格:
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。
(二) 组织机构:
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设有教学、教练员、学员、质量、安全、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等管理组织。组织机构可以综合设置。
(三) 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:
岗位职责培训机构应建立负责人、管理人员、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。
(四) 管理制度:
培训机构应建立诚信承诺制度、教学管理制度、教练员管理制度、学员管理制度、结业考试制度、培训预约制度、责任倒查制度、学员投诉受理制度、安全管理制度、教练车管理制度、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、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、培训收费管理制度。
(五) 管理人员(有相应要求)。
(六)教练员(有相应要求)。
(七)教练车 (有相应要求)。
(八)教练场:
教练场地(含租用的教练场)包括场地驾驶教练场、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和实际道路驾驶教练路线。
(九) 教学设施设备:
1、 应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,满足运行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和记录学时的要求。
2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使用多媒体软件进行理论教学。
(十) 理论教室:
学员人均使用教室面积不小于1.2㎡,理论教室面积不少于50㎡。
(十一) 经营性教练场:
经营性教练场应符合JT/T 434的要求。
四、办理程序:1、提交申报材料2、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,并书面告知3、对受理申请进行审查,作出决定;4、向申请人送达决定。
五、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。
六、收费标准和依据:不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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